
库房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
参考:仓储物流管理学院 时间:2025-07-22
库房环境管理
第14条 库房内应干燥,地面平坦、整洁;仓库大门、窗户完好;库门钥匙实行专人管理。
第15条 仓库灯光应足够,能满足仓库夜间操作(如货运发货等),仓库电源线不得有裸露现象。
第16条 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(消防栓1个/200平方米),定期检查是否失效,仓库的消防器材应放在容易发现、拿取的地方。
第17条 库内应划黄线标明库位、垛位、道路等、库内通道应畅通,不得有物品阻碍车辆通行。
第18条 仓库应具有进出货装卸平台,便于出入库操作。
第19条 每个仓库应具有仓库平面图,且注明库内产品分布、仓库平面结构、仓储面积。
第20条 库内应具备装卸工装卸时的垫板,具备装卸必备的工具,如推车、叉车等。
第21条 仓库地面应无灰尘、碎屑、纸屑等杂物,库内应具备清洁工具(扫帚、墩布、垃圾箱等),各仓库的推车、扫把等工具应集中摆放在固定、合理的位置,不得随意乱扔。
第5节 库房安全管理
第22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,入库人员经仓库管理人员的同意,并且登记之后方可在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,入库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得在仓库吸烟。入库搬运时,要根据物料特性及大小、轻重使用不同搬运工具,以避免碰撞损坏。
第23条 仓库保管的物料,非经公司主管领导的许可,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、试用、调换和外借。
第24条 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公司规定的物料出库、移库、退库等请求。
第25条 易燃品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带入仓库,物料管理部门应随时注意。
第26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,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。预防内容包括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锈、防腐、防霉、防鼠、防虫、防尘、防爆、防漏电。
第27条 仓库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、灭火设备,水电线路必须畅通无阻,以利防火、防盗等。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的工作,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,保证仓库和物料财产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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